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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应广泛吸纳民意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2015-07-20 10:28

有业内人士指出,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对于调控而言,以交易环节调整税收为重,短期内能产生一定效果。

房地产税改革路径日渐明晰。有相关报道指出,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关于房地产税的消息,可谓不时“扑面”。现在“正在内部征求意见”的立法初稿,尽管公众还不知道其“真面目”,有些涉及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可能还没有定论,但这样的走向无疑表明,房地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不过,房地产税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应当开门纳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尤其开征新税关系到国民的切身利益,不应将大的利益相关者排斥在讨论之外,应在形式、程序以及实质性内容等方面大限度地吸纳民意。一言以蔽之,这不是想征收就征收的问题。

还有个问题需要厘清。在如今供求关系紧张的市场环境下,如果将卖方承担的税负大多转嫁至买方,显然会增加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者的负担,偏离了调控方向和征税意图。

有业内人士指出,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对于调控而言,以交易环节调整税收为重,短期内能产生一定效果。但从建立长效机制来看,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出台较为仓促,应急色彩浓厚,缺乏顶层设计。此外,还存在制度建设滞后、保有环节改革进展缓慢等问题。这说明,房地产税改革并不是光靠“内部”就能完成的。

不管怎样,就眼下来说,房地产税改革需要的是民意。目前“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可以,但千万不要一味地“闭门不出”。只要、而且只有经过严格的意见征求和博弈,把开征房地产税的初衷、依据、目的,税制的确定,如何使用,如何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等所有环节都做扎实,才算正当,才能赢得民意支撑,进而实现立法初衷,收获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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