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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与国有土地的有何不同?

网络  作者:hx   2018-06-27 09:42

许多位于农村的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常常会产生许多疑问。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对于自家房屋拆迁究竟应该适用哪部法律感到困惑。

在网上搜索相关的拆迁知识时,最为常见的法律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适用这部法律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适用问题,给各位拆迁户们一个参考,以免被网络上各式各样的解读搞昏了头。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调整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关系,原则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并不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适用哪部法律呢?这里直接给出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那么,为什么适用这两部法律呢?因为本质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是属于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行为,而土地上的房屋仅仅是作为征地过程中的地上附着物来进行补偿的。也就是说,其本质是征地行为,仅仅是因为地上还有房屋,因此我们才习惯将其成为“拆迁”。

那么,有些拆迁户可能会问了,同样是房屋,如果仅仅因为房子下的土地性质不同便完全适用两部不同的法律,是否会出现“同房不同补”这样不公平的现象呢?

事实上,法已经针对这一可能的情况作出了司法解释。首先,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房屋,《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另外,对于“城中村”拆迁,由于其往往与邻近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区位、用途都很类似,如果仅仅因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同便适用不同法律导致补偿差别过大,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我国有部分地方采用迂回手段,先通过征地程序将被征收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再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定进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以上就是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何适用法律的一些规定,希望各位拆迁户们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知晓自己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并及时办理相关权属凭证。只有这样,一旦面临拆迁,才能限度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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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集体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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